广东要立法保护荔枝产业 2016年立法需求社情民意调研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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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需求社情民意调研新闻发布会
   广东要立法保护荔枝产业
   2016年是“十三五”开局之年,社会各方有哪些立法需求,有哪些需要通过立法来推动解决的事?21日,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6年立法需求社情民意调研新闻发布会,公布了今年2月-4月省人大常委会三个调研组分赴全省21个市开展立法需求社情民意调研的成果。
和各级人大代表聊、和立法基地专家聊、和企业经营者聊,实地考察县(市、区),走访镇(街)、社区(村)、企业,听取普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……两个月来,调研组了解到了广东哪些立法需求呢?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悦伦表示,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、民生社会、生态环境三方面。
   经济发展:规范担保、融资公司行为
   在经济发展方面,社会各界主要提出,市场监管亟需加强。一些基层代表反映,在简政放权后,一些地方管理手段跟不上,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健全,一些地方受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,出现了民间借贷债务不能及时清偿、债务人出逃、中小企业倒闭等问题,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的冲击,有必要完善监管措施,规范担保公司、融资公司行为,确保市场有序、健康发展。
   此外电子商务发展亟待规范,特别是电子商务在个人隐私保护、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法律风险,一些地方还存在网络欺诈、电商价格战、虚假促销等问题。调研中,民营企业的困难处境也落入了调研组的视野,贷款难、招工用工难、税费和社保负担重,以及如何去保障民营企业的产权以及知识产权等。
对于农村存在较多的土地纠纷和集体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,调研组发现,一些地方农村建设用地在征地过程中暗箱操作、补偿标准低、补偿不合理,一些地方违法用地、违法建筑现象比较突出,一些地方集体资产在管理上大多沿用政经合一的模式,权力过于集中,集体资产流失等事件时有发生。
   民生社会:多年的食安问题还是问题
   在民生社会方面,社会各界的反映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问题。特别是对市场中频频发生的“毒奶粉”、“镉大米”、“病死猪肉”、“地沟油”等食品安全事件,群众意见很大。“这个问题存在很多年了,但现在仍然反映强烈,群众要求建立最严格、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,切实保障食品安全。”刘悦伦表示,食品安全法国家方面的法律已经出台了,但是有些未能全覆盖,各个地方还是有各个地方的问题,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完善,某些地方的立法可能还需要提出有特色的立法。
   此外,社会保障和养老问题,也深受关注。各地普遍反映的主要是全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尚未建立,跨市异地住院就医无法实现结算,医保监管存在漏洞,突击参保、过度治疗等事件时有发生,部分地方医保基金亏空较大,要求完善医疗保险制度,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建立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并在市级统筹的基础上,探索分片区统筹,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;养老方面,普遍要求明确政府部门在养老产业领域的职责,完善土地供给、税费优惠、资金支持等相关扶持措施,完善养老专业人才培养、相关医疗和人才配套制度,建立健全养老产业的准入和退出制度,加强对养老产业的运营监管。
   生态环境:吸烟危害和水、大气、土壤并列
   在生态环境方面的立法需求上,依然集中在水、大气、土壤的治理。
   如西江流域,由于缺乏常态化的水质监控,城乡保洁工作未到位,生活污水直排、垃圾乱堆放,管理机制缺失等问题,造成水资源被破坏、被污染;全省各地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大气灰霾、机动车尾气污染以及大面积酸雨问题比较严重;珠三角地区土壤污染严重,导致土壤质量下降、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下降,农业生产大量使用无机化肥、农药和广谱除草剂等,严重影响了土壤肥力、造成土壤污染和自然界生物失衡等。
此外,公共场所吸烟也成了环境方面反映较多的问题。社会各界普遍建议出台公共场所控烟法规,明确需控烟的公共场所范围,强化政府、主管部门、经营者和个人的责任,赋予公民控烟监督权。
    建议给荔枝产业立法
    调研组根据此次调研的结果,提出了完善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几个建议,特别提出,要将特色的农产品保护、中药材保护、西江水质保护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。
  “岭南特色农产品、中药材是广东的特色和优势。农产品中,以水果荔枝为例,增城挂绿、南山荔枝、茂名白糖荔枝、惠来乌叶荔枝等列入了名特优农产品名单。中药材中,阳春砂、广藿香、化橘红、广陈皮等多个品种也是驰名全国的特色产品。”刘悦伦表示,在调研中发现,当前对荔枝等特色农产品保护缺乏规范,一些特色中药材资源破坏较严重,“调研组建议将荔枝产业保护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,以荔枝原地产保护为切入点,以确保荔枝产业有序、可持续、保证有品质发展为立法目的,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保护立法。”
   此外,还建议选择个别药材探索开展岭南特色中药材保护的立法,选择西江探索开展跨市域的水质保护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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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据了解,此次立法调研还特别调研了广东17个新获得立法权的市的立法情况。
   调研组认为,目前17个市在立法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,其中最大难题是经验不足,人才缺乏,对立法程序、法律文件的起草等工作不熟悉,难以适应地方立法工作的需要,迫切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和培训。同时,个别部门对地方立法的积极性不高,个别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不足,有的认为立法工作只是人大的职责,而人大机关内部又认为立法工作完全是法工委的工作,与自己无关。草拟的法规草案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、照抄上位法的情况。
   刘悦伦表示,省人大常委会将把对各市的立法指导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,提前了解有立法权的市立法计划的制定、立法项目的确定以及法规草案审议的安排,在具体的法规审批过程中把好立项关、质量关、合法性审查关和批准关,对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一个法规,召开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暨法规审查批准后点评会议,帮助设区的市提高立法质量。“今年还将在省委党校举办二期培训班,对各市人大常委会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。”